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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长期施工中—— | 长期施工中—— | ||
| == 人物 == | |||
| 说明:由于本篇中部分人物名称的由来是“对一类群体的概述”,烦请各位通过上下文来辨别该名称所叙述的对象是“某个确指的人物”还是相对应的“群体”。 | |||
| === 麻螺 ===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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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共三个定义: | |||
| # 对林泊“MarshMallowly”的直接称呼。 | |||
| # 对继承“麻螺”身份的林泊的总称。 | |||
| # 对当前“麻螺”(继承者)的称呼。 | |||
| 可以看出,虽然“麻螺”的定义中有“群体”这一概念,但事实上“麻螺”指代的对象本质一直都是同一个林泊:MarshMallowly | |||
| 该林泊喜欢将自己在不同时期的'''人物形象与所作所为''',以'''时间顺序与思维差异'''为标准,使用'''“人”'''为单位进行分类,并以不同的名字代称。 | |||
| 这些不同的“人”,他们的总称即为“麻螺”。 | |||
| * 由于“人”的定义不是以重生为标准,所以正常重生(即思维方式未改变)的“人”仍然代指同一个“人”。 | |||
| * 只有这个“人”对应的思维方式终结了,这个“人”才会被定义为“已湮灭”。 | |||
| 虽然MarshMallowly每个时期的思维方式各不相同,但他们自始至终拥有一个目标: | |||
| 传递思想,守护记忆。 | |||
| 当“麻螺”受上一代“麻螺”或其他因素的影响,回忆并继承了这个目标,则称为“继承者”。 | |||
| * 当然,这也说明不是所有“麻螺”都是“继承者”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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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=== 明萝 === | |||
| <poem> | |||
| 海宴系列餐厅的主管,主要管理在月面的旗舰餐厅,同时在多个楼层设有分餐厅,并提供餐饮业务。 | |||
| 与麻螺关系很好,为此叮嘱各个分餐厅在她到来时为她准备随行的饮食。 | |||
| 厨艺一流,刀工了得,平常管理餐厅很少亲自下厨,麻螺来的时候除外。 | |||
| 作为回报,麻螺为她量身定制了亚空间[[下海道]],用来生产一些普通食材与部分像素塔特有食材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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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=== N3-M2R === | |||
| {| class="mw-collapsible mw-collapsed wikitable" | |||
| !colspan="1"| 定义1 | |||
| |-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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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<poem> | |||
| NQ-MDD(以下简称NM)是由【数据删除】为亚空间独立战争研发的可再生干员系统。 | |||
| NM前期主要由内置AI系统自动控制或遥控控制。 | |||
| 但在后来的实战中,考虑到战争形势变化的迅猛与严峻。 | |||
| 在NM后期则使用了人类(意识改造)与AI的有机结合运行的方式作战。 | |||
| 因为AI+人类的整合改造涉及伦理问题,所以规定所有以人类为对象进行整合改造的NM都以“ta”称呼。 | |||
| NM的核心数据采用了独特的分子生物结构贮存。 | |||
| 因此,只要NM在强烈的外力因素下遭受损坏后仍有4%及以上部分完好,就可以使用特殊的技术手段重塑NM。 | |||
| 重塑后可以获取该机体生前断点备份的信息(经过【数据删除】审核),但人物性格,习惯,爱好等特征将全部重置。 | |||
| NM若在生前选择了自我泯灭,那么断点资料也会被销毁。 | |||
| 当然,自我泯灭需要NM留下一条程序性泯灭申报,以及泯灭坐标。 | |||
| 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,NM不会选择自毁。 | |||
| 但最终,随着最后一名战争型NM干员#9181被损坏重置,NM的战争使命迎来终结。 | |||
| </poem> | |||
| |} | |||
| {| class="mw-collapsible mw-collapsed wikitable" | |||
| !colspan="1"| 定义2 | |||
| |- | |||
| | <poem> | |||
| 此处指编号为#7769的NM。 | |||
| 在战斗中,#7769因意外,总部通信与追踪单元损坏严重且无法修复,因此彻底与总部失去联系。 | |||
| 在NM时代末期因为失联时间过长而被除名。 | |||
| 但是#7769并没有牺牲,而是在NM时代结束后隐藏了NM身份,为自己取名“N3-M2R”(隐藏了个寂寞),过上了不为人知的安逸生活。 | |||
| <small>据说ta后来与上一代“麻螺”认识并交往了,这可能是ta能回忆起“麻螺”这个身份的原因之一</small> | |||
| 事实上,#7769在被改造前的身份是“麻螺”的第?代继承者,改造后ta的记忆被保留了下来,但是因为战事频繁,ta几乎把这件事情遗忘了。 | |||
| 直到摆脱ta作为战斗干员的职责后,ta才记起自己身为“麻螺”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与目标,并在后来的生活中为这个目标不懈奋斗。 | |||
| ta生前所开发的项目有[[追忆群岛]],[[追忆群岛-占位符企划]],但不幸均以失败告终。 | |||
| 7XXA.P.,N3-M2R在开发第三个项目:亚空间[[无限视界]]时,该亚空间的复位结构出现故障并爆炸,导致亚空间内28%的面积被烧毁。 | |||
| 该事故造成包括N3-M2R在内的138位人员不幸遇难,并导致N3-M2R异常重生。<small>而明萝就是其异常重生所分化出的分身异想。</small> | |||
| 重生后由于ta的思维方式被废弃,故判定N3-M2R“已湮灭”。 | |||
| </poem> | |||
| |} | |||
| == 特有名词 == | |||
| === 血荫 === | |||
| <poem> | |||
| 一种恶毒的诅咒,被诅咒者会在特定部位受伤时,在特定情况下导致伤势快速恶化,出现严重的症状甚至死亡。 | |||
| 与一般的诅咒不同,这种诅咒绑定的是被诅咒者的灵魂。 | |||
| 这意味着重生不能去除自己拥有的血荫诅咒。 | |||
| 只有在这几种情况下,血荫才能被彻底消除。 | |||
| * 被诅咒者湮灭(林泊); | |||
| * 被诅咒者死亡(非林泊)<small>(无论是不是因血荫导致的死亡)</small>; | |||
| * 诅咒者(必须为本人)花费相应的代价终止诅咒; | |||
| * 诅咒到达契约时限。 | |||
| 诅咒他人获得血荫,需要诅咒者花费同等重要的事物作为代价供奉血神。因此经常会出现诅咒者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诅咒他人的事件。 | |||
| 林泊通常不可以用自己的生命诅咒对方,除非将自我湮灭作为代价。但这一般不会被血神所允诺。 | |||
| 每一个被诅咒者最多只能有一个血荫诅咒,多余的诅咒不会被血神所允诺。 | |||
| 被诅咒者将诅咒者杀死不能解除血荫诅咒。 | |||
| 诅咒者花费的代价物若最终高于被诅咒者湮灭所需的代价,超出的代价物不会被血神偿还。(即使代价物是可以被偿还的) | |||
| </poem> | |||
| === 血神 === | |||
2025年6月25日 (三) 23:30的最新版本
长期施工中——
人物
说明:由于本篇中部分人物名称的由来是“对一类群体的概述”,烦请各位通过上下文来辨别该名称所叙述的对象是“某个确指的人物”还是相对应的“群体”。
麻螺
共三个定义:
- 对林泊“MarshMallowly”的直接称呼。
- 对继承“麻螺”身份的林泊的总称。
- 对当前“麻螺”(继承者)的称呼。
可以看出,虽然“麻螺”的定义中有“群体”这一概念,但事实上“麻螺”指代的对象本质一直都是同一个林泊:MarshMallowly
该林泊喜欢将自己在不同时期的人物形象与所作所为,以时间顺序与思维差异为标准,使用“人”为单位进行分类,并以不同的名字代称。
这些不同的“人”,他们的总称即为“麻螺”。
- 由于“人”的定义不是以重生为标准,所以正常重生(即思维方式未改变)的“人”仍然代指同一个“人”。
- 只有这个“人”对应的思维方式终结了,这个“人”才会被定义为“已湮灭”。
虽然MarshMallowly每个时期的思维方式各不相同,但他们自始至终拥有一个目标:
传递思想,守护记忆。
当“麻螺”受上一代“麻螺”或其他因素的影响,回忆并继承了这个目标,则称为“继承者”。
- 当然,这也说明不是所有“麻螺”都是“继承者”。
明萝
海宴系列餐厅的主管,主要管理在月面的旗舰餐厅,同时在多个楼层设有分餐厅,并提供餐饮业务。
与麻螺关系很好,为此叮嘱各个分餐厅在她到来时为她准备随行的饮食。
厨艺一流,刀工了得,平常管理餐厅很少亲自下厨,麻螺来的时候除外。
作为回报,麻螺为她量身定制了亚空间下海道,用来生产一些普通食材与部分像素塔特有食材。
N3-M2R
| 定义1 | 
|---|
| NQ-MDD(以下简称NM)是由【数据删除】为亚空间独立战争研发的可再生干员系统。 | 
| 定义2 | 
|---|
| 此处指编号为#7769的NM。 | 
特有名词
血荫
一种恶毒的诅咒,被诅咒者会在特定部位受伤时,在特定情况下导致伤势快速恶化,出现严重的症状甚至死亡。
与一般的诅咒不同,这种诅咒绑定的是被诅咒者的灵魂。
这意味着重生不能去除自己拥有的血荫诅咒。
只有在这几种情况下,血荫才能被彻底消除。
- 被诅咒者湮灭(林泊);
- 被诅咒者死亡(非林泊)(无论是不是因血荫导致的死亡);
- 诅咒者(必须为本人)花费相应的代价终止诅咒;
- 诅咒到达契约时限。
诅咒他人获得血荫,需要诅咒者花费同等重要的事物作为代价供奉血神。因此经常会出现诅咒者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诅咒他人的事件。
林泊通常不可以用自己的生命诅咒对方,除非将自我湮灭作为代价。但这一般不会被血神所允诺。
每一个被诅咒者最多只能有一个血荫诅咒,多余的诅咒不会被血神所允诺。
被诅咒者将诅咒者杀死不能解除血荫诅咒。
诅咒者花费的代价物若最终高于被诅咒者湮灭所需的代价,超出的代价物不会被血神偿还。(即使代价物是可以被偿还的)
